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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排烟系统不合格不能出售

来源: 2017/11/6 15:50:42      点击:
  消防排烟系统设备起源于英美西方国家,日本发展较早,并且技术较为成熟,我国当时尚未有定型产品,重点工程在八十年代从日本引进相关设备,1980年底,建设部派空调考察团去日本,了解相关防排烟技术及设备生产情况汇报,并带回样机;在1984年左右,在北京及靖江等地先后开始了试制工作,由于国内市场需求量很大,很快普及全国。
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建设得到了蓬勃发展,但我国同类产品与国外相比,从品种、性能、加工质量上有较大差距;原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,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普遍存在,产品工艺已无法满足新标准的要求,国内企业基本未形成规模化生产制造,大部分为小规模生产制造,技术及生产较滞后,未形成大规模专业化制造,大部分企业为了3C认证,对样品倾全力精雕细作,对批量产品的合格生产制造有很多不可控因素,行业目前面临重新整合。
  桂林空调维修服务公司为提质增效,在老产品基础上,经过公司技术团队研发与创新,开发新结构新工艺,研发与技术储备已基本结束,经上海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实验室试验成功,并顺利通过上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规性能检测检验。
  在人力资源成本日益高涨的今天,我们进一步研发并定制具有我公司独特创新的自动化生产线,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,改手工制作为机械自动化生产线制造,产品品质一致性强,质量更加可靠,确保完全满足3C认证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。

目前该项目已进入3C认证冲刺阶段、产品数控自动化生产线具体实施阶段,急需要生产厂房布置调试,以便尽快推出产品占领市场。

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,现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;
自2015年9月1日起,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,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或者在其他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。